日曆

運將車禍裹石膏 被逼照開公車  客運業者違勞基法 判賠35萬 中翻英【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】

2008/06/29  報導記者:陳程振

  ◎友善列印  ◎轉寄好友  ◎新聞討論 

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因為騎機車下班發生車禍,導致手腕骨折打上石膏無法工作.但是客運公司卻要求他裹著石膏繼續上班開公車,導致他單手開車一路險象環生嚇壞乘客,事後司機告上法院,法官判決客運公司違反勞基法,要賠償35萬元。 中翻英【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】




因為下班發生車禍,53歲的公車司機吳忠誠,左手已經受傷打上石膏,卻被公司要求單手繼續開車上路,實在是太誇張.由於他不能打方向燈,有時還轉不動方向盤,一路危險駕駛險象環生,嚇壞了車上所有乘客.事實上吳姓駕駛在車禍受傷後原本請假在家養傷,卻仍然被強迫繼續上班,客運公司無視勞基法的規定強制勞動,甚至在乘客投訴危險駕駛之後將他解雇,讓他氣得一狀告上法院.有乘客知道他被逼著上班,主動幫他拍下打石膏還繼續開車的情況,讓法院判決三重客運違反勞基法,必須賠償35萬元,不過吳先生認為客運公司不但壓榨司機也無視乘客的安全,要求80萬賠償,因此將繼續上訴.


◎友善列印  ◎轉寄好友  ◎新聞討論 
請以四字成語形容您的新聞觀感: 熱門成語     ※新聞喜好投票: 我喜歡這則新聞報導內容   我討厭這則新聞報導內容

資料傳遞中 ..

其他社會新聞 >
消費大贏家
常春樂活
發現新台幣





總機:(02)2578-1515 客服專線:0800-011-515∣徵才網站地圖關於台視台視位置服務條款廣告刊登聯絡我們
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0號 台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
© 2007 Taiwan Television Enterprise,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