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將車禍裹石膏 被逼照開公車
客運業者違勞基法 判賠35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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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6/29
報導記者:陳程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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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因為騎機車下班發生車禍,導致手腕骨折打上石膏無法工作.但是客運公司卻要求他裹著石膏繼續上班開公車,導致他單手開車一路險象環生嚇壞乘客,事後司機告上法院,法官判決客運公司違反勞基法,要賠償35萬元。
因為下班發生車禍,53歲的公車司機吳忠誠,左手已經受傷打上石膏,卻被公司要求單手繼續開車上路,實在是太誇張.由於他不能打方向燈,有時還轉不動方向盤,一路危險駕駛險象環生,嚇壞了車上所有乘客.事實上吳姓駕駛在車禍受傷後原本請假在家養傷,卻仍然被強迫繼續上班,客運公司無視勞基法的規定強制勞動,甚至在乘客投訴危險駕駛之後將他解雇,讓他氣得一狀告上法院.有乘客知道他被逼著上班,主動幫他拍下打石膏還繼續開車的情況,讓法院判決三重客運違反勞基法,必須賠償35萬元,不過吳先生認為客運公司不但壓榨司機也無視乘客的安全,要求80萬賠償,因此將繼續上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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