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坐牢 搶錢為繳18萬罰金
婦提51萬被搶 嫌犯變裝被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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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10/07
報導記者:蔡志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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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看這一錯再錯的案例!基隆市一名男子因為竊盜罪,已經被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,為了籌這18萬,昨天下午持槍搶走一名婦人才剛提領的51萬。
結果再次犯法,不坐牢恐怕很難了。
黃色上衣的嫌犯,在確定下手目標後,戴上口罩搶走婦人剛從銀行提領的51萬,被搶的婦人過了一夜,仍是驚魂未定。
搶嫌得手51萬贓款,一夜之間就花的只剩10幾萬,因為先前竊盜案,法院裁定6個月或易科罰金18萬,嫌犯不想坐牢,拿強來的錢繳罰金。
嫌犯搶劫後心虛怕被認出來,將原本的長髮剪成小平頭,連衣服也換掉變裝,不過警方在他的背包裡找到一把玩具槍,就是犯案的搶劫工具,拿玩具搶劫,以為繳罰金就能一了百了,結果被逮捕,罪加一等,想不被關都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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