貳、無線數位電視推動時程

政府為加速數位電視產業之發展,建立數位電視環境,提升產業競爭力,於民國86年11月10日核定數位電視推動時程,並要求無線電視台於90年12月全區開播,預計95年1月1日數位收視普及率達85%時,將停止現有的類比電視訊號播送,全面改為數位訊號播送。

民國87年5月8日交通部宣佈我國採用美規傳輸標準,89年6月27日無線電視台透過竹子山華視發射站開始試播,由於歐規傳輸系統具行動接收、可建立單頻網路(SFN)改善收視涵蓋、室內接收能力較佳、抗多路徑干擾能力強功能等特色,較適合台灣地理環境與營運模式,五家無線電視台希望將變更現有傳輸標準為歐規傳輸系統,並經交通部於90年6月同意,改採技術中立立場。

90年1月至91年12月,五家無線電視台實施「數位電視全區節目播映二年計劃」以認養方式,興建七座數位發射站,共同完成環島一個數位頻道,91年5月31日,台灣西部地區四個發射站開播,由五家輪流採取與類比系統同步播出方式,播放數位電視節目,92年4月底東部地區三個發射站系統開播。

註: 行政院NII小組跨部會協商會議核定90.12正式開播(86.11.10&87.12.1)
行政院NICI小組於91.02.05召開數位廣播電視發展推動會議,同意延後至91.06西區開播, 92.04東區開播, 正式進入數位視訊時代。

 

各電視台分工任務:各台頻譜分配現況:
中視:中部發射站
台視:三義發射站
華視:南部發射站
民視:主控頭端系統設立、宜蘭發射站
公視:花蓮及台東發射站
電視學會:相關行政與財務管理
中視(CTV) : CH24、CH25
公視(PTS) : CH26、CH27
民視(FTV) : CH28、CH29
台視(TTV) : CH31、CH32
華視(CTS) : CH34、CH35

說明:公視原指配CH51、CH52頻道,與其他無線台頻道不相鄰,不利於共同接收,公視於91年8月7日正式向交通部提出變更調整,10月15日奉 核配CH26、CH27頻道使用。

■無線數位電視涵蓋圖:■數位電視多頻道系統:
註:91年底完成
註:1依商業營運需要規劃,由五家合作分工建設,五頻道以16QAM(約8.54Mbps)調變,每頻道可播一至兩節目,集中北區營運形成平台效益。
2.各台建設成本低,約三千萬元。
3.數位娛樂計畫92年籌建南部兩地共同播映系統,由公視負責。


        為促進我國數位媒體產業的發展速度,在「挑戰2008數位娛樂計畫」中,行政院新聞局規劃了「數位娛樂計畫」,推動籌建數位無線電式共同傳輸平台為其重點項目,計劃以五年為期(92年~96年),協調統合無線電視台投入之數位發射系統資源,建設整合之數位電視共同傳輸平台。92年在電視學會協助下,委由公共電視台負責統合籌建北部及南部地區多頻道播映系統,依照營運需要規劃,由五家合作分工建設,在北部竹子山、高雄中寮及嘉義枕頭山興建五個頻道數位發射站,每頻道可播二至三個節目,讓觀眾可收到十至十五個標準畫質節目,亦可呈現DVD影音之品質,主要工程包括:籌建頭端與發射機設備、天線與機房工程。研發項目包括:

1、研發SFN單頻網系統-華視主持
2、研發多媒體平台MHP運用-民視主持
3、與有線系統視訊轉換系統之研發-公視主持
4、北部共塔之規劃-台視主辦。


■無線數位電視未來推展項目與時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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