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、無線數位電視Q&A
1.
問:什麼是「數位化」?什麼是「數位化電視」?
答:
「數位化」就是把音樂、電視、電話•••等聲光變化產生的「類比訊號」,轉換成「數位訊號」,亦即只有0與1兩個數字組成的「二進位」型式訊號(類似電腦系統中資料處理之訊號)。
數位訊號之形成(要經過取樣、量化、編碼等過程)與處理(如多工、調變等),都是經由一些繁複的數學理論所導引得來的,在不同應用上,有各種不同的模式,最後,發展出各種不同的系統。
無線數位電視,就是把「電視訊號」轉換成「數位訊號」的電視播送系統。
2.
問:為什麼要數位化?好處是什麼?
答:
主要的原因為類比訊號在經過傳輸處理過程中,會累積許多「雜訊」無法去除,而「數位訊號」可以把這些「雜訊」去除,維持原有訊號「品質」與「乾淨」,效果自然「十分完美」。舉例說:若干年前的類比式電話,自國外打回台灣時,因「雜訊」太大,聽起來會模糊不清,雜音很大,必須大聲叫喊才能通話,現在由於電話訊號已「數位化」,聲音就像隔鄰打來一樣清晰。
另外數位化訊號還可以「壓縮」,使傳送資訊量加大,譬如:一個類比電視頻道只能播送一個節目,而一個數位電視頻道卻可播送三、四個或更多節目。此外數位化訊號還可以增加很多訊號處理方式與花樣。這些都是數位化帶來的好處。
3.
問:電視數位化後之效益
答:1.
多頻道信號經數位壓縮,可在6兆赫(MHz)的電視頻道中,播出3-4個標準畫質(SDTV)節目,或1個高畫質(HDTV)節目。
2.
提升服務品質改善收視區訊號水準,提升影像畫質,增加音響與視訊服務。
3.
多媒體服務整合通信與電腦,開闢多元化的業務與商機.觀眾可透過電話與數位電視相互溝通,達成如購物,選片等雙向互動功能,也可接網際網路等數位裝備。
4.
提高頻譜使用效率。傳輸數位化後,頻譜效率提高,新建數位台使用UHF頻道,釋出現有VHF頻道,供給公眾通信使用,充分有效運用頻譜資源。
4.
問:世界上有幾種數位電視系統?差異為何?
答:
共有三大系統:分別為美國ATSC系統、歐洲DVB-T系統及日本ISDB-T系統。其主要差異在於:
歐洲系統可以行動接收,在車速達到130公里時仍可收看電視,歐洲系統可構成單頻網(SFN),對收視不良地區,建立改善收視轉播站,甚為有利。
美國系統缺乏這兩項功能,但構造較為簡單。
日本系統,可稱為「改良式的歐洲系統」,性能與歐洲系統類似。
5.
問:歐規傳輸系統功能特色。
答:1
.可以行動接收。
2.
可建立單頻網路(SFN),解決收視不良地區改善轉播站之頻譜分配。
3.
室內接收能力較佳。
4.
抗多路徑(Multipath)干擾能力強。
5.
與衛星、有線系統相容性佳。
6.
發射與接收端各種相關配套系統完備,產品技術穩定成熟。
7.
採用國家佔絕對多數。
6.
問:世界上數位電視發展情形及我國現況如何?
答:
除英美兩國外,大多數國家尚在試播階段,但多已決定採用「歐規系統」,採用「美規系統」的僅有韓國、墨西哥等少數幾個國家,採用「日規系統」僅日本一國。
我國於民國86年3月31日由交通部宣佈採用「美規系統」。
民國90年6月採技術中立之立場,同意電視學會採用「歐規系統」。
最初進行數位電視實驗台試播計劃,係由電視學會與經濟部合作推展,實驗台設於華視竹子山發射台,於民國89年6月27日開播。電視學會為落實數位電視實務,共同推展【無線數位電視全區節目播映二年計劃】。
7.
問:我國政府訂定的「無線數位電視」時程為何?
答:
民國90年12月開始全區開播,民國95年1月1日停止類比電視播送,全面改為數位播送(唯普及率必須達到85%),家裡的舊電視機將不能再用。在此時限以前,數位與類比節目為並行播出。
8.
問:數位電視節目,家庭要如何接收?
答:
方式有二:1、購買「數位電視機」取代舊有「類比電視機」並加裝UHF天線,收看節目。
2、購買「機上盒」(SET TOP BOX)經過訊號轉換後,加裝UHF天線,仍使用舊有類比電視機收看。
9.
問:數位電視在電視台播放節目上有何改變?
答:
政府指配給電視台的一個6MHz播出頻道,原本只能播出一個類比電視節目,但數位化後,電視訊號經過「壓縮」,一個頻道可以同時播出四個或更多節目,外加上一些「資訊廣播」(Data Broadcasting)節目;如股票、氣象....等。或者,使用整個頻道用來播出一個「高畫質」(High Defintion)節目,這種高畫質節目在類比電視上,因佔用「頻寬」太高,在6MHz頻道上是無法播放的。
10.
問:什麼是HDTV及SDTV?
答:
HDTV(High Definition TV)就是高畫質電視,畫面更為細膩清晰,掃瞄線為1080條。SDTV(Standard Definition TV)就是標準畫質電視,掃瞄線為480條。兩種都屬數位電視畫面規格之一,所佔用傳輸通路之「頻寬」相差甚多。
11.
問:現今數位化多媒體的環境如何?
答:
3C產業,包括電腦系統(Computer)、通訊系統(Comunication)(如行動電話、家用有線電話、微波通訊)、家電產品(Consumer)(如錄音筆、CD、MD、MP-3、VCD、DVD等)以及衛星通訊、衛星電視、自動控制、工業儀表等,均已經是數位化的產品了,各種系統產品,經由介面整合,彼此之間已可相互支援流通。如能及早進入此一數位多媒體大環境,將可運用各種數位產品,展現豐富的電視媒體機能,發現更多商機。
12.
問:未來我國無線數位電視頻道如何分配?
答:
現有VHF頻道將收回,全部使用UHF頻道分配如下:
台視:CH31、CH32
中視:CH24、CH25
民視:CH28、CH29
公視:CH26、CH27
華視:CH34、CH35
13.
問:目前無線數位電視行動接收電波涵蓋情形為何?
答:如下面方塊圖所示:
14.
問:數位電視與類比電視在接收訊號上有何差異?
答:
數位電視訊號有所謂懸崖效應(CLIFF EFFECT),也就是接收地點離發射台愈遠時接收訊號就愈弱,低於一定數值時,就完全收不到畫面,未低於此數值時,不但能收到畫面,而且一定清晰亮麗。類比電視遇此情況,則畫面只會漸漸模糊,出現鬼影及雪花現象,不會突然消失。
15.
問:數位化後對弱勢族群,有何助益。
答:電子節目表(EPG)及隱藏式字幕,為數位電視之基本功能,聽障者可以互動方式選擇電子節目表(EPG)或隱藏式字幕,幫助了解節目內容。此外,數位電視除播出一般影音節目外,尚可額外播出廣播服務節目。若在數位電視遙控器的(電視/廣播TV/Radio)按鈕上做設計(如點字),可方便弱視者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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